中心动态

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日常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态,有效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日常监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深入开展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工作

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情绪状态和生活学习情况。辅导员做好工作记录,填写《辅导员学期走访宿舍计划表》《辅导员走访宿舍记录表》(可在心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严格执行心理健康“零报告”制度

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心理健康信息报告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1、宿舍心理信息员随时报: 各宿舍心理信息员应密切关注舍友心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

2、班级心理委员周报:班级心理委员每周汇总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填写《班级心理健康周报表》,报送学院心理辅导员。

3、学院心理晴雨表月报: 每月对本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填写《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晴雨表》,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学院心理健康研判报告季报:各学院每月召开一次心理健康状况研判会(尤其在入学季、入党季、考研季、毕业季、资助工作等专项工作开展前后,更要特别关注),认真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和工作建议,每季度撰写心理健康状况研判报告,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后,于季度末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高度关注重点问题学生

对已筛查出的存在心理问题、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或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要建立“一人一策”跟踪档案,定期约谈,动态掌握其心理状态,及时更新《重点关注学生分类登记表》。必要时启动危机干预程序,并协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专业支持。

四、强化家校协同机制

对于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学院应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客观反馈学生情况,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形成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心理调适与康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日常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相关工作记录应及时、完整、规范,并做好存档工作,走访计划、走访记录、研判会材料等由学院自行留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定期检查通报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