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 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豫教工委办〔2022〕13号),我校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经所在学院推荐、专家组评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综合评审意见,研究决定对3个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予以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其建设管理、考核评估将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实施。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