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动态

关于二级学院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要求,二级学院应定期召开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按季度撰写报送心理健康研判报告辅导员应每月访遍所有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辅导员制定每学期走访学生宿舍计划,填写《辅导员学期走访宿舍计划表》(附1);

2根据走访计划,每月填写一次走访记录(附2),记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了解学生需求,尤其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密切关注;

3学院根据走访了解到的情况,每月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状况研判会,尤其在入学季、入党季、考研季、毕业季、资助工作等专项工作开展前后,更要特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研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4根据研判情况,各学院每季度撰写一次心理健康状况研判报告,以强化心理问题和危机识别与干预,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请各学院切实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规范记录做好存档工作,走访计划、走访记录、研判会材料等由学院自行留存,研判报告于各季度末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纸质版提交:象湖校区后勤楼408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222室;电子版提交中心邮箱xljkjyyzxzx@hafu.edu.cn)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5月30


附件1、辅导员学期走访宿舍计划表

附件2、辅导员走访宿舍记录表

以上附件请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