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促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推动《标准》落地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为期3年(2022-2025)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工作保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固基本与补短板、久久为功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标准》中具体内容和要求,对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达标验收,至2025年末全省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程序
1.对标建设
各高校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查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查促建,以评促优。根据《标准》内容和要求,明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制定计划书,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和工作保障,按时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并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验收。
2.验收认定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建标准化建设验收专家组,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以实地考察形式开展验收工作。原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试点高校及示范高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须在2022年12月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实地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奖惩机制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评估合格的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对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待学校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评估得分排名前十位的高校,给予奖励和一定的经费支持,验收评估得分排名后五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有关评优评先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暨验收计划表》(见附件),并将自查报告和验收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如需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
联系 人:王玲玲 0371-69691056
电子邮箱:wll@haedu.gov.cn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思政处D729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暨验收计划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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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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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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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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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建设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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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体制
(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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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
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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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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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保卫部门、后勤服务部门、校医院、各院(系)、研究生院(处)和相
关学科教学研究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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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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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网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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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该机构的规格,本科学校原则上为处级,专科学校原则上为科级。中心主任须为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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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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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院系均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安排专职教师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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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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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班级均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学生宿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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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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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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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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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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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并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有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且工作实际与规划计划契合程度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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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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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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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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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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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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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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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配备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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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专职教师要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学历和专业资质,按师生比(包括研究生)不低于
1:4000的比例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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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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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师生比(包括研究生)1:500标准配备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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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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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培训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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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专职教师的培养计划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
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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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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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安排专兼职教师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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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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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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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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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新入职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每年应为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开展对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相关常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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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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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辅导员攻读心理学相关专业第二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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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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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专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考虑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的特殊性、实践性,建立科学规范的队伍管理办法和工作质量评价体系。(职务)职称评聘可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序列,开设有教
育学、心理学、医学专业的学校,可同时纳入相应专业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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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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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兼职教师从事心理辅导与咨询,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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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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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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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每年校级科研项目设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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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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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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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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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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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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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体系建设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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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机构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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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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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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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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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
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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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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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与教学内容科学规范,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有专门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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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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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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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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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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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体验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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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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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计划安排专家学者和校内专兼职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和学生团体辅导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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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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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体系建设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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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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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充分发挥班集体的作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
理健康自助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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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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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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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广播、电视、校刊、电子屏、橱窗等多种媒介,组织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
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
|
8分
|
2.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视频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建设有融入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
务性为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或新媒体平台。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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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定期面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
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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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活动形式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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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积极举办师生交流会、心理运动会、心理征文、心理沙龙、
心理剧表演等贴近学生校园生活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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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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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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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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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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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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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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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建设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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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心理咨询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设立心理发展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团体活动室、综合素质训练室等,2万学生以下不少于200平方米,2-3万学生不少于300平方米,3万以上学生不少于
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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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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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系)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学生宿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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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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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有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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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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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值班、预约、访谈、回访、案例督导、重点反馈、保密等
制度。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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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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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常态化的个案咨询,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均应安排接待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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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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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咨询电话、网络在线咨询等,开展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服务。
|
6分
|
3.开通24小时阳光心理援助热线、网络预约专线和咨询邮箱等,协调安排相应心理咨询或应急干预机制运作。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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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
6分
|
5.定期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团体辅导活动应根据常见大学生心理问题,采用专业团体辅导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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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档案管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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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案咨询记录与档案管理规范,有年度咨询人数统计,有重点对象的访谈和跟踪记录,定时定期有专家的督
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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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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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循心理咨询伦理要求,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保护学
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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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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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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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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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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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机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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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具有较高信度与效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测评量表和工具,在新生入学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新生心理
健康测评,并建立档案。对测评结果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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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有重点地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并加以疏导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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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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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为有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和有自杀倾向的学生建立专门心理档案,实行心理
危机随时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制度,定期跟踪,动态管理。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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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系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访遍所有学生寝室,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等,对出现高危倾向苗
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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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机制
(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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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
警网络,制定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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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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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寝室长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
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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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机构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转介过程详细记录,
做到有据可查。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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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及时协助家
长送医诊治。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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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条件的高校在校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聘请精神专科医师到校医院坐诊。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
人做好监控工作。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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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机制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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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开展心理危机个案追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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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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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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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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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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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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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保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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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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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理健康教育保障落实情况纳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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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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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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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5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足额按时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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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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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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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相机、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等。有心理健康教育类相关的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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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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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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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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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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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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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年来未发生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学生因心理问题自杀或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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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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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指标体系分为三类其中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54项总分500分评估得分45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2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暨验收计划表
填报高校填报人填报日期
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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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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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建设(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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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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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体系建设(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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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体系建设(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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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体系建设(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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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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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保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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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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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总分(满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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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计划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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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500字以内、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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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验收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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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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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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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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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动公开2022年3月28日印发